經濟日報  記者 蔡佳妤 /台北報導】

智慧財產局「美國專利訴訟教戰手冊」出爐,智慧局長王美花昨(18)日表示,內容著重面板和智慧手持裝置的觸控相關專利訴訟研究,在愈來愈多國內廠商面臨美國專利訴訟之際,傳授業者因應之道,並建議業者長期專利布局。

美國有專利商標局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(ITC)、美國聯邦法院等三種訴訟途徑,王美花說,台灣廠商近年最慘痛經驗,多是在ITC被美國廠商提出專利侵權訴訟。由於ITC能夠快速做出判決,又能發出「禁制令」限制外國商品進口,因此成為美國業者打擊競爭對手的良好工具。

她指出,ITC過去接到的專利訴訟案非常少,每年約只二、三十件,但從2010年後就直線上升,達到100多件,原因是美國廠商面臨愈來愈多的外國科技大廠競爭。

王美花強調,了解ITC法官對訴訟案件的見解趨勢,對國內業者非常重要。不過近來ITC的一項見解,對台灣業者相當有利,即規定只有符合美國三項「國內產業要件」之一的廠商,才能夠主張遭到國外競爭對手的損害而限制對手進口產品。

「國內產業要件」包括在美國設廠生產、在美國有大量資本或雇用大量美籍勞工、或在美國有重大投資和授權專利給美國業者。

王美花指出,該見解使得專門以提出專利訴訟來賺取權利金的「專利蟑螂」無法橫行。由於專利蟑螂多不符合三項國內產業要件中任何一項,因此難以對業者提告。

王美花表示,除了ITC,美國廠商也常到東德州法院等地方法院提出專利訴訟。由於美國地方法院多對專利權人較為友善,並有「美國專利十分神聖」觀念,企業對這方面相關程序,須多加了解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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