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經濟日報╱記者蔡佳妤/台北報導】

智慧財產局發行美國專利訴訟教戰手冊,舉出友達等十多件案例分析,傳授業者專利布局和訴訟程序分析。
本報系資料庫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昨(18)日指出,美國今年9月即將把專利申請的「先發明主義」改為「先發明申請主義」,本質上已傾向與我國相同的「先申請主義」,對在美國申請專利案量龐大的我國企業來說,將更為有利。王美花表示,全球多數國家在專利審請上都是採「先申請主義」,唯獨美國是採「先發明主義」。但事實上專利的發明人通常都會在最早的時間提出專利申請,因此「先發明主義」的意義並不大。

美國為了與全球專利制度一致化,專利法將有大幅度改變,去年9月公告將改為「先發明申請主義」,今年9月將上路,實質上已等於是「先申請主義」,只有在先發明人能夠證明自己的專利,在還未提出申請前,就被對手以不法的手段公開並搶先提出申請,發明人才可提出主張為該專利的權利人。

王美花說,美國這項制度的更改,對於包括我國在內的跨國企業都是利多。

由於各國都已習慣「先申請主義」,若到制度差距太大的他國申請專利,將面臨很大的不便。當全球專利一致化時,業者在跨國申請專利時,就不必花費太多成本去熟悉不同的法令。

王美花指出,我國企業每年到美國申請的專利案件達1.8萬至2萬件,數量非常龐大,除了美國是我國很大市場外,兩國間也有很多專利交互授權的案量,因此美國能與我國同採先申請主義,對我國業者將有正面影響。

她說,由於美國是相當重視專利的國家,我國業者過去在對專利布局上相對較弱,因此建議中大型企業的專利和法務部門,對美國專利法和專利訴訟,必須要有充分的了解。企業在面臨美國專利訴訟時,也要找對美國訴訟「內行」、有專業知識的律師來協助。同時也可與有過美國專利訴訟經驗的業者多交流。

王美花強調,企業除了要有長期、完善的經營策略和專利布局外,培養專利人才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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